2007年4月22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别称China RoHS)宣布施行,并已经在2012年8月1日宣布起效。
《管理办法》归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法规,以科长令的方式由信产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中国海关总署、****局、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七单位协同公布。《管理办法》的颁布,致力于根据法律的方式,从电子信息技术商品的产品研发、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市场销售、進口等阶段限定或严禁应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有害物或原素。
监管范畴
《管理办法》的监管范畴是在我国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的,及其進口到我国市场销售的电子信息技术商品,中国生产制造的出口商品不以内,实际商品应参考《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
整体构思
《管理办法》的执行采用 “三步走”方法:
*一步,在2012年8月1日《管理办法》起效生效日,只是规定进到销售市场的电子信息技术商品以自身申明的方法公布有关的环境保护信息内容,对电子信息技术商品中的有害有害物的“*一步”操纵并沒有“取代”或“限定”的规定,实际的评定对策是商品务必合乎《管理办法》的配套设施规范;我国《电子资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RoHS)执行的三个关键配套设施国家标准早已于2007年11月6日宣布施行。
此三个规范的名字及序号各自为:
SJ/T 11363-2006 《电子资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 11364-2006 《电子资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SJ/T 11365-2006 《电子资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第二步,由信产部会与别的六大部委局定编、调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下称《重点管理目录》),这一文件目录一开始是空的,伴随着時间的变化,这些“技术性上早已完善、经济发展上还行行”的、完成了有害有害物取代的或是合乎了限定规范的商品将被放进文件目录,进到《重点管理目录》的商品必须完成有害有害物的取代或做到限定规范的规定,并要历经我国ccc认证(3C认证)才能够进到销售市场。
现阶段,以便协助公司不违背《管理办法》标志规定的要求,HCT我国RoHS服务项目将从节约成本的视角综合性考虑到,出示非常简单合理的资询和标志服务项目。另外,HCT已根据我国RoHS测试标准SJ/T 11365-2006的CNAS审批,并将用该方式 开展我国RoHS的检测服务项目,为公司的商品标志出示**、靠谱的数据测试。实际服务有:
商务咨询
政策法规规定
商品范畴
标志规定
产品检测